问题 | 四川省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之违约金通常限定在主合约定金之20%以内,若因提前交付所带来的损害程度极其严重,则违约金可适度提高至主合同定金金额的30%;自延期交付日期起,购房者可行使权利向对面追索违约金及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