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是交在哪里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进行不动产购置的过程当中,购房订金会直接支付予卖家,而非中间商。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之下,购房者亦可选择先行将订金支付给中间商,随后再由该中间商将款项转交给卖方。订金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发挥着确立、实施乃至解除房屋买卖契约的保障功能,其具体金额应由买卖双方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协商确定。然而,订金的总额度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价值的20%。倘若购房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他们便失去了索回已经支付的订金的权利;反之,如果卖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他们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订金以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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