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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马鞍山购房的定金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律师解读: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后,能否顺利取回定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房屋开发商主张返还定金:1.如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致使其无法从事商品房预售活动时,与购房者之间所达成的购房定金协议将属无效。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无效合同,无论双方在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定金退还事宜,房屋开发商均须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2.若开发商虽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有意隐瞒这一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就必须对由此产生的缔约过失行为负责,除了需要全额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定金损失而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3.当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且成功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之后,如果双方仅在合同中约定购房者拒绝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请求返还所交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依据该条款显失公平之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撤销该项约定的申请,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定金;4.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签订,并且开发商在此过程中并未存在任何欺诈或隐瞒行为,仅仅是购房者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那么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购房者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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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6: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