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官司打多久起诉律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案件的处理,其性质应归于民事范畴之内,并依据我国现行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展开审理流程。在该过程中,对于简易程序而言,其所对应的审理时限通常为三个月。同样,普通程序也设定了六个月的审理期限,但这并不包含可能需花费的鉴定评估时间以及公示期这类特别期限。若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而提出上诉的情况,那么二审阶段的审理期限则会被调整为三个月。另外,若案件被发回重审,一审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重新审理,而二审的审理期限仍保持不变,即三个月。
针对房产纠纷案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存在效力瑕疵,或者双方明确约定采用诉讼方式来解决争议,那么就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专属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至六个月。如需再次延长,则需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案件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则可依法作出裁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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