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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购房协议书定金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作为一种确保缔结合同时效性及合同顺利履行的契约保障措施,其法律依据源于确定性的法律规范。基于此,若显现退房意愿的客户因何种原因产生退房想法,其所缴纳的定金能否得到退还,需视具体情形而定:首先,如开发商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选择退房,其所缴纳的定金将有可能被全额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既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亦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款项。因此,若商品房未达到销售标准,而客户已先行缴纳了定金,则无论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须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客户;其次,若客户产生退房念头是由于开发商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不当行为,抑或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此类情况下,开发商同样需要退还客户所缴纳的购房定金;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非可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亦应向客户返还定金。例如,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客户无力支付房款,客户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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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