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的委托事项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委托书的内容需包含委托的缘由,受托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及详细的受托人与委托人人名对照表。此外还应注明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根据相应法规,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方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亦可选择口头表述。但若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则必须遵循此项规定。书面形式的委托书中,必须明确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代理事宜、权限范围以及执行期限等重要信息,同时需要由委托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委托书中的授权不明晰,代理人将对第三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且代理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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