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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的合同怎么是预售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所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通过协商达成的约定,即预售方在规定期限内,将即将竣工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预定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即是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完全建造完毕的房屋提前销售给购买者,由购买者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项的交易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通常会选择分阶段支付房屋的价款,这一方式与分期付款买卖颇为相似,然而,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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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3: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