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知道会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房现象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状况:首先是因为施工进度延迟,或者是由于政府相关手续办理不及时、公共设施配套滞后等因素而导致的房屋实际交付日期超过预期。其次是由开发商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足、政府相关手续存在违法违规且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等原因,使得开发商无法按时或短期内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在前述第一种情况中,若出现了因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延期交付问题,开发商有权予以豁免,即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开发商的任何延期交付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追索其应负的违约责任,并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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