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地产争议的诉讼中,若引发的原因是合同纠纷,通常情况下应向被告方的住所地或合同义务的履行地点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然,倘若已经就该诉讼案件达成了明确的管辖权协议,那么,按照相关约定选择的相应人民法院则成为行使司法权力的主体。然而,当涉及到政策导向型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则须向位于购房房屋所在地的对应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因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诉讼,其管辖权应归属被告方的住所地或合同义务的履行地点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具体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均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的性质来确定其管辖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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