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返租违约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若租赁合同已对违约金事宜作出明确规定(即租房违约金的具体数目乃由当事人各方共同协商商定),则依约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
(二)倘若所约定之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均可申请进行调整;凡约定之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者,可视作约定过高,此时违约方有权提出适当调减。例如,假设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然而所约定之违约金却高达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此情况下,违约方有权申请调低违约金。 (三)若房屋租赁合同中未就违约金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则应依据对方违约行为对您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同时退还押金及多收的房租。 (四)关于租房违约金的支付问题,其与履行行为即交付房租具有相对独立性,即若承租人仍欠出租人租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则房屋租赁合同中所约定之违约金并不包含在该笔欠款之内。 (五)关于租房违约金的处理方式:双方应依照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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