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迟多久算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协议中关于交房日期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逾期未能交付则将视为违反此项义务。然而,如果开发商经过催告后能够在合理期限之内履行协议中的交房义务,那么虽然买受人无法结束销售合同,但是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若经催告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交房且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与理由,买受人在此情况下便有权利依据法定程序解除双方之间的销售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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