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中购房不给退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购置房产过程中遭遇了订金不予退还的困境,您可以斟酌以下几种应对策略以妥善处理此类问题:首先,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出让方建立起积极且富有成效的对话机制,以此期望双方能够就退回订金这一议题达成一致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其次,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消费者协会协助进行调解处置亦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紧接着,通过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者投诉热线号码12315进行投诉举报名单亦有同样的作用和效果;然而,如果前述所有措施都不足以满足您的权利诉求,那么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对方全额归还所支付的购房订金即成为终极选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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