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少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追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您需要处理此类问题,可参考以下步骤:首先,应寻求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的协助,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并尝试索取赔偿;其次,若房屋已交付使用,您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管理费用或者采暖费用(直到延期交付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再行补缴);最后,如经过充分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您可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地产开发企业对您所遭受的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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