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房子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购房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理。具体而言,购房者应先以书面形式向出售方发出催告通知,督促其尽早履行交货义务。若经催告后三个月内,出售方仍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其他解决途径,否则,购房者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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