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只有录音能立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权属纠纷处理过程中,通话录音的确可视为一项具有证据价值的材料。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通话录音都能够直接作为司法裁决的依据。实际上,通话录音若要具备法庭证据的资格,首先应通过严谨的审查程序予以确认其真实性。这是因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明确规定,所有可能被用于证明具体案件事实的相关材料均可视为证据。这些证据类别包含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供述及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类笔录、视频音频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等。因此,在我们进行维权行动时,务必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并合理运用,从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其中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因此,在维权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取证和运用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