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延期交房如何正确要求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购房方提交退房诉求:若购房者有意退出房产交易,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明确表达退房意向,倘若因开发商方面存在过失而导致的退房行为,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然而若是由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抑或是双方对于付款方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等因素引发的退房,开发商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十五日内完成退款办理:一旦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请求,开发商须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全额退还购房资金,并终止现有购房合同。在此期间,若相关手续或档尚未签署完毕,开发商需代为向银行支付购房者每月所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3、逾期处理:若开发商未能在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退款手续,自第十六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收到全部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每日需向购房者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超过三个月仍无法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退房流程大致包括上述三个环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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