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没签定金可以退吗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时缴纳的定金是否能够退还的问题,我们需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通常来说,购房者可以向开发企业索回定金的情况包括:1.在开发商未能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也就是说,在不满足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之间签署的购房定金协议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还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2.如果开发商虽然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开发商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资金利息等方面的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3.在开发商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并且成功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理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现金;4.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如果是因为您自身的原因,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或欺骗的行为;您仅仅是单方面提出退定金的要求,那么您需要按照认购书中关于退房的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若无明确约定,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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