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列举了可直接由法院受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类型:首先,关于房屋的所有权确认、出售、租赁、典当、抵押以及对其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侵害所引发的争端;其次是涉及到以房屋和土地作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开发联建协议、拆迁中的补偿安置协议、联营投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代理人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再者就是关于房屋装饰装修、室内布置、设计方案、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权争夺;然后包括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活动或者证书买卖行为中所产生的争议;最后,还包括其他所有涉及到房屋作为标的物的各种纠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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