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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登记合同丢失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如下:首先,若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尚未进行预售登记程序,那么当购房合同遗失时,只需要将余下的相关合同宣告作废并重新订立新的合同即可。其次,如果是在完成预售登记程序之后,在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前购房合同不慎丢失,则需先于当地报章杂志上发布书面声明,说明该份购房合同已经失效,待声明期为三个月的期限届满之后,前往负责预售登记业务的相关机构提出正式申请,请求注销已签署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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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3: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