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池州七天内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形之下,购房时交付的定金往往是无法退还的。然而,若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则买方所支付之定金是完全可以退还的。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凡是付款方未能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履行相应债务的,其均无权索回已支付的定金;而接受款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债务的,则需向付款方偿还双倍定金。鉴于此,由于您已经放弃索要这笔定金,且并未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仅存在于双方之间的定金协议,因此,您已经不再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也就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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