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3年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开发商,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产乃是其应尽之基础义务。若开发商未能如约实现交房行为,买受人则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自身权利不受损害。面对延期交房的情况以及各式各样的原因,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如下几类情形:(一)开发商逾期交房,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但却提供了合理的延期解释,在此种情况下,买受人无需解除购房合同。尽管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责事由所致,但此种情况尚属购房者所能承受范畴之内,例如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工程暂停一段时日,现已恢复施工等,此时,买受人可选择继续等待,同时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赔偿。(二)开发商逾期交付,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且未给予合理解释或一味推诿逃避责任,在此种情况下,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三)开发商逾期交付,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在此种情况下,买受人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但可向开发商主张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