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潍坊新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产,便构成了违约行为,此时买方有权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如经过书面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无法按时交房且未有合理理由解释的情况下,买方则可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由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然而,如果经过书面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能够按时交房,买方将无权解约,但却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延迟交房所导致的所有损失,其中包括逾期时间的那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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