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平交了定金购房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买房产时,缴纳的定金是有可能进行退还的,然而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做出判断和决策。对于那些想要取回所缴定金的购房者来说,通常情况下,如果在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要求,从而取回自己所缴付的定金:首先,若开发商未能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这意味着他们并不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他们与购房者之间所达成的购房定金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其他形式的协议,并且无论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作出任何约定,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其次,如果开发商虽然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该证书,那么开发商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再次,如果开发商已经具备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并且成功获取到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如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则无权要求退还所交付的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现金;最后,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且开发商并未对此有所隐瞒或欺骗,购房者仅仅以单方面的原因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则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后才能取回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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