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购房合同定金如何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情况下,买卖双方都有权利选择协商达成共识后进行退款处理,具体的退款方式和时间都可依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商定。一旦出现争议,我们应积极寻求商谈解决的途径,优先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化解问题。例如,当买方交付了购房定金,但由于卖方的原因未能签署购房合同,那么卖方应该双倍偿还定金给买方;倘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照预定日期或条件接收房屋,那么卖方也需要将定金全额归还给买方。
若协商无果,买方可以选择采取法律手段,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在此过程中,我们需依据买卖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判断,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争议的解决方法,那就必须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反之,如果合同中未作相关规定,买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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