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不构延期交房时间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两种情形中,均不被视为延期交房的范畴。首先是由于严重的规划和设计变更所引发的无法准时交付现象,例如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出于规划目的,决定拓宽建设项目前方的道路等等,这些变故可能会导致出卖方陷入延期交房的困境,而此时出卖方有权据此免除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其次,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得到如期履行,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对于房产的正常交付产生巨大冲击,进而促使出卖方不得不延期交房的话,那么出卖方同样有权利依据此种情况来免除自身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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