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如何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销售环节中,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若买卖双方按照约定严格执行,那么定金应当折算为价款或者予以全额退款。其次,由于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签订交易合同的情形,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共识进而无法签署合同但并非由任何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话,此时所支付的定金也具备退还条件。然而,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卖方单方面违反合同条款,致使买卖行为无法继续进行时,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至于其他情况下,定金则通常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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