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期房啥时候签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期房通常需在购房之日起计满三十日之后方可正式签署合同。此种类型的房屋合同即为预售合同。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应对如下几个关键点予以高度关注:首先,需确认卖方——开发商——的开发与经营资格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开发商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且只能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其次,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必须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项重要证件;再次,需核实房产公司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房产公司在未获取该证照的前提下出售期房,则将被视为非法行为;最后,在签署合约过程中,务必仔细审查相关房屋细节以及合同条款。具体而言,合同中应明确标注所购商品房的实际使用面积,对于每个房间的面积及其相关信息均应详细列出,此外,对于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共面积,例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亦须有明确的界定说明。此外,还需明确约定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并严格制定关于房产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条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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