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定金能否退掉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购房者在缴纳了定金之后是难以申请退还的。然而,若满足以下情形,退款事宜便有望实现:首先,倘若开发商在预定的购房意向书期限之内将已被购房者认购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从而导致最终未能达成正式的购房签约的局面,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对购房者进行定金的双倍赔偿;其次,如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的合法商品房销售资质,或是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效力失效,那么开发商必须归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同时承担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购房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的定金;最后,若购房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需归还购房者的定金。然而,若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规定条件,但购房者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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