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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买房延期交房怎么赔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开发商如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向预购方交付房屋,必然构成了违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之行为。一旦形成违约事实,开发商便有义务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以及承担方式,通常都会在商品房买卖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一旦合同中存在此类约定,自然应当严格遵守;但如若协议并未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说明,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定违约责任。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准时完成交房,预购方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同时,在符合特定条件下,预购方还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对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法律规定可参照如下标准执行:即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另外,当开发商或预购方任何一方出现延迟交付房屋或支付购房款项的情况时,经过合理催告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法请求解除合同。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预购方首先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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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