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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者不给定金有效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合同中所涉及的定金条款并无明确指示出其作为合同成立或有效的必备条件,那么定金的支付与否将不会对此类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而需依据整个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和评估。其次,倘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定金交付是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前提条件,然而支付定金的一方却未能履行此义务,此时尽管主合同可能已有实际的执行或者大部分内容已被履行,但是这并不阻碍主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性。反之,倘若在合同中明确了定金的支付是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必要条件,然而支付定金的一方却未能如期支付,并且主合同也未能全面履行或仅有少量内容被实施,那么主合同的无效性便无法避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双方当事人通过签署合同书的方式来达成合同时,自所有当事人都完成签名、盖章或者按下指纹的那一刻起,合同即告成立。在此之前,即使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当事人也予以接受,只要尚未完成上述步骤,该合同仍不能视为正式成立。此外,法律、行政法规亦有明文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合同,但即便如此,只要其中一方已经开始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也予以接受,那么该合同同样可以被视为已经成立。最后,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措施。在此情况下,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算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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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