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了可以延期办理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交付之后,可依据个人需求适当延长至十年内办理房产证,但在此期间需承担较高的滞纳金费用(即契税滞纳金)。关于期房的契税,应在收到税务机关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或与交房同步进行;而维修基金则通常在交房时一并支付。对于购房者而言,契税通常在交房前完成缴纳,部分情况下也可能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进行缴纳,同样需要在收到税务机关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至于维修基金方面,若购买的为期房,则该项费用将由开发商代为收取,随后再转交至房产管理中心。业主通常需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将此款项交付给开发商,然后由开发商负责转交至房产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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