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大量质量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新购房现存有品质瑕疵,买受方有权与出卖方进行磋商,并寻求令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机会。然而,若经改造之后仍然无法符合双方约定之标准,那么买受方可选择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同时向出卖方提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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