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春购房不给退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倘若遭遇了购房定金不予退还的困境,您可以尝试采取以下几种策略来妥善解决该问题。首先,建议您主动与房产销售方展开积极、高效的沟通协商,致力于为退还定金的事宜寻找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其次,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通过其调解以处理相关事务,这不失为一个切实可行的手段;紧接着,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告实名举报,亦能产生一定的效果;而当前述所有措施都未能取得理想成果时,最后的选择便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全额归还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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