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振安资产怎么申请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当合同签订双方中的一方出现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况时,另一方在经过适当催促且给予了合理的时间范围之后仍然未能履行其责任,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前者便享有了解除该份合同的权利。这个解除权的有效期被设定为一整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开发商,声明解除双方之间的这份合同;然而,一旦超过这一年的法定期间,即使存在其他诸如严重质量问题等特殊原因,购房者也将永久性地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是因为其他非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原因)。其次,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事先约定,一旦其中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如何计算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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