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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的房子有房产纠纷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租赁房屋期间,如若出现了关于房产所有权的争议和纷争,倘若该争议源于房屋的买卖交易,按照既定法律原则“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约将会得到持续保护而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然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即:由于房产所有权的纠纷而导致房屋无法继续被使用,同时此种状况并非由租户本身所引发,那么在此种特殊情形之下,租户有权利依据相关法规终止租赁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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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