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维权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如果发生延迟交付房屋的事宜,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范畴,然而,它却是一种典型的违约行为。若是通过进行系统性的敦促通知,并且在一段合理的期限之内得到开发商全面履行的积极反馈,在此情形之下,尽管消费者无法直接行使解约的权力,但是他们仍然具备向开发商索求赔偿其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的合法权益;反之,如果在经过相同的敦促告知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交付手续,而且也未给出恰当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与此同时,所有因之产生的经济损失也将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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