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的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铺租赁合约在实践中产生纷争时,双方当事人应优先通过友好洽谈的方式寻求解决之道。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公断。在这种情况下,合约一方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而使合约无法继续履行或者严重影响了履约的正常进行,其必须依照合约中的相关规定,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的赔偿金额,需依据商铺租赁合约中的具体条款加以确定。若合约中已明确规定,则应严格按照该约定执行;但若约定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守约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约无法履行,通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须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避免对其造成进一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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