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把购房定金要回来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的定金是可以进行退还处理的。然而,退还定金是具备一定前提条件的,即只有当双方未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性意见的情况下才能实施退款操作。此外,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也是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想要成功地退回定金则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这一事实。购房者可以通过查阅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双方修改的详细记录,或者通过收集双方交谈的录音资料等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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