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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属于什么案件类型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付房屋便构成了一种违约责任纷争。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向开发商发送催告通知函,明确指出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超过原定交付日期所造成的损失,同时敦促开发商尽早交付房屋。倘若经过多次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房屋交付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与证明文件,那么在此三个月过后,业主有权利选择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其支付的房款以及对应的贷款利息,同时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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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