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立案后可以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房屋在完成过户手续之后是无法进行诉讼程序以重新收回的,然而若有法定撤销理由的出现,便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已获得之房产进行撤销,并将房产归还原业主所有。双方应共同携带完整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注销登记备案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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