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付质量不达标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现房屋存在质量缺陷时,业主可选择以下三个途径进行妥善处理:第一,当面对有关房屋质量的问题时,业主应首先寻求与开发商展开对话并请求其提供维修服务或采取其他改善措施;其次,您还可以向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投诉申请,请求其进行公正调查和处理;最后,如果前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业主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当然,业主也可以选择跳过协商及投诉环节,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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