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应否退还且不予以退款这一问题,现提供如下几项解决途径供参考:首先,买方可尝试与卖方协商,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退订金的事宜;其次,若难以达成和解,也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出面协助调解处理;再次,如以上措施仍然无效,您可考虑向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最后,在无法通过前述任何渠道解决时,您仍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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