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的变更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协议之际,买卖双方可以对某些未尽事宜作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补充约定,或者在遵循平等原则的前提下对原商品房预售协议的相关条文进行修订。只要这些变更不违背法律所禁止的禁令,开发商便有权利与购房者进行友好深入的磋商,并将双方一致认同的意愿以文字形式在商品房预售协议中详细表述出来。由此可见,开发商在合法范围内更改商品房预售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倘若开发商在未征求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合同内容,那么这很可能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因此,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时,双方法律代表人必须就相关条款做出明确的书面约定,并且共同恪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和细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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