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地产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如期交付房屋且未给予相应违约赔偿金的情况,建议采取如下具体应对策略:首先,应寻求当地房地产监管机构或者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与之进行充分沟通并寻求调解,争取获得合理赔偿;其次,在收到房屋钥匙后,可以暂缓缴纳物业费用、管理费用甚至采暖费用等相关费用,待延期交房问题妥善解决后再予以适当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