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打官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一房二卖的纠纷问题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或者诉讼两种方式来寻求解决方案。首先来说,协商。面对一房二卖的情况,当事人首当其冲需要做的是同卖方以及另一位购房者积极地展开沟通和磋商,充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要求出售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经谈判后仍未取得理想效果,此时就应当毫不犹豫地选择使用司法手段介入了。接下来介绍诉讼。当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起诉便成为解决之道。为了确保起诉流程的顺利进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起诉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状,同时需要根据被告人的数量提出副本文件。其次,在撰写起诉状时若存在实际困难,亦可采用口头形式起诉,只需将相关事实记录在案,然后由人民法院记录备案并传达给各被告人知晓即可。此外,若满足起诉条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手续,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当事人;而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则需在7个工作日以内做出裁决,裁定是否予以受理案件。若原告对该裁决感到不满,有权选择提出申诉。值得一提的是,假如一房二卖的卖方有试图转移财产、逃避赔偿责任的企图的话,那么在准备诉讼阶段就应对卖方的财产实施查封措施。具体说来,在提起诉讼之前便可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同样在法院已立案之后,也可申请财产保全实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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