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处违约能否起诉开发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原房地产开发商涉及房产所有权确认方面的违约行为,若贵方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应按照如下合规且严谨的步骤贯彻执行:首先,务必持有效之个人身份证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书面材料,亲至房屋所在地肌理区域范围之内的各级别人民法院进行民商事诉讼的申请注册登记;在法院接受贵方提交的诉讼材料之后,通常来说将会在法定期间内向贵方及对方分别发送关于受理该案的正式告知书,敬请留意并及时查收相关信息;随后接获通知之后,贵方应立即投入到整理所有与案件关联的关键证据之中,确保其内容详尽足以应对法院即将启动的严格审核工作;待法院确认并核实各项材料无虞齐整后,将依据相关法规按时公布开庭公示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报贵方确切的开庭日期和时刻安排,恳请务必按时按点出席;在指定开庭日期当日,各作为诉讼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循时间规定抵达法庭现场参与案件审理,与对方重新展开关于争议事项的深度辩论,并且充分展示和质证提出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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