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房产证违约金多久赔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赔偿事宜,其标准具体如下所示:首先按照实际延迟办理时期限,相应地以人民银行在同期水准上存储金额的利率为基础进行计算违约补偿金。其次,在相关合同中明确约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60天内完成办理手续”,在此情况下,“办理”通常意指向辖区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并不包含已顺利办结的含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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