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法院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之纠纷解决策略:若作为商品房购买方当事人,其可行使解约权、追索已支付购房款项及其自付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以及受到的相应经济损失等权利;同时,亦可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总额两倍之赔偿责任。然而,若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之普通人员,则其在所违约事项中仅需承担返还购房款项及利息及赔偿经济损失之法律责任,无权要求更高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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