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交房延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便属构成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据此行使违约索赔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买方已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函三个月以上仍未收到房屋,且无合理理由进行解释和说明,则买方可依法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反之,若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之内按照约定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买方则无法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但仍可要求开发商就逾期交付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该赔偿必须包含逾期时间部分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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