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认购定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购房认购合同时,通常情况下,交纳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然而,若由于开发商违反合同承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那么,当时交付的定金是应该得到退还的,且应以双倍的方式进行补偿。倘若因无法归属到买卖双方责任范畴内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例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此时,缴纳的定金同样可以要求进行部分或全额的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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